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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片区房开项目n2022-10、n2022-11、n2022-12、n2022-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5-20
项目名称 城南片区房开项目N2022-10、N2022-11、N2022-12、N2022-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5-20 10:29 至 2024-06-19 10:29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地块面积(m2) 15873.33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宁明县城南小区西南侧
经度 107.063864 纬度 22.117020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5-08 至 2024-05-24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韦丽桂 单位联系电话 15778091809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韦丽桂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0771-5509812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军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0771-868861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
报告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为城南片区房开项目N2022-10N2022-11N2022-12N2022-14地块共四地块,均位于宁明县城南小区西南侧。

调查四地块原权属为宁明县城中镇寨密村集体用地,合并后总调查面积为115873.33m2(合173.81亩)。调查四地块中心点坐标为:

东经107.063864°,北纬22.117020°。通过宁明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可知调查四地块原用地类型均为旱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物流仓储用地、特殊用地、坑塘水面。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周边居民用于种植甘蔗、芭蕉。2021年政府将调查四地块征收,调查四地块现权属为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情况及人员访谈信息了解到,调查地块曾均为宁明县城中镇寨密村集体用地2013年以前调查四地块主要种植甘蔗,2013年后至2020年期间周边居民在调查四地块中部分区域零散种植芭蕉、桉树、果树,大部分区域仍以种植甘蔗为主。20132014年期间周边居民在N2022-12N2022-14号地块内用石棉瓦建设了一些临时民房,作为临时居住点,方便打理地块内种植的果树。于2019年将临时民房从N2022-12N2022-14号地块中拆除。2021年政府将调查四地块征收,2024年初将N2022-10N2022-11号地块陆续清表、开挖、平整。平整过程不涉及外来土回填情况。N2022-12N2022-14号地块现处于置状态,地块内零散分布着桉树、芭蕉及杂草。

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地块1km范围主要为居住行政办公、学校和农用地相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至今存在企业类型有木材加工、加油站

污染识别结果表明:(1调查地块种植期间施加的农家肥、复合肥和农药,适量使用不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调查地块作为临时居住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方式合理,各项措施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3)对周边企业的产排污分析可知,这些企业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在运营期间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处理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经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生产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规划用途使用。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城南片区房开项目N2022-10、N2022-11、N2022-12、N2022-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5-20 10:29 至 2024-06-19 10:29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
地块面积(m2) 15873.33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经度 107.063864
纬度 22.117020
地块详细地址 宁明县城南小区西南侧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5-08 至 2024-05-24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旭坤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韦丽桂
联系人电话:15778091809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韦丽桂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0771-5509812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李军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0771-8688611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

公示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为城南片区房开项目N2022-10N2022-11N2022-12N2022-14地块共四地块,均位于宁明县城南小区西南侧。

调查四地块原权属为宁明县城中镇寨密村集体用地,合并后总调查面积为115873.33m2(合173.81亩)。调查四地块中心点坐标为:

东经107.063864°,北纬22.117020°。通过宁明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可知调查四地块原用地类型均为旱地、果园、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其他草地、物流仓储用地、特殊用地、坑塘水面。根据现场踏勘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周边居民用于种植甘蔗、芭蕉。2021年政府将调查四地块征收,调查四地块现权属为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情况及人员访谈信息了解到,调查地块曾均为宁明县城中镇寨密村集体用地2013年以前调查四地块主要种植甘蔗,2013年后至2020年期间周边居民在调查四地块中部分区域零散种植芭蕉、桉树、果树,大部分区域仍以种植甘蔗为主。20132014年期间周边居民在N2022-12N2022-14号地块内用石棉瓦建设了一些临时民房,作为临时居住点,方便打理地块内种植的果树。于2019年将临时民房从N2022-12N2022-14号地块中拆除。2021年政府将调查四地块征收,2024年初将N2022-10N2022-11号地块陆续清表、开挖、平整。平整过程不涉及外来土回填情况。N2022-12N2022-14号地块现处于置状态,地块内零散分布着桉树、芭蕉及杂草。

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地块1km范围主要为居住行政办公、学校和农用地相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至今存在企业类型有木材加工、加油站

污染识别结果表明:(1调查地块种植期间施加的农家肥、复合肥和农药,适量使用不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2调查地块作为临时居住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方式合理,各项措施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3)对周边企业的产排污分析可知,这些企业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在运营期间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置处理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经调查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生产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规划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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