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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89#地块

· 2024-01-0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8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授权下属事业单位义乌市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1.地块名称: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89#地块

2.出让面积:26667.84 平方米

3.土地用途:物流仓储用地

4.规划容积率:≥3.50、≤4.00

5.规划建筑密度:≥35%、≤60%

6.绿地率:≥5%

7.建筑高度:≤50米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9.地块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建筑占地不得超过地块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15%。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地下室限建一层,层高不超过5.5米。地下室仅用于人防、消防、停车等基础 配套设施,严禁改变用途。地块内应设置围墙,沿道路的围墙须为通透式。

10.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意见(义规条件〔2023〕641号)为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被列入义乌市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6日16:00时(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叁拾万元(¥2430万元)。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报名首页查看。

(二)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2月6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出让公告;

3.出让须知;

4.地块规划条件;

5.地块控制红线图;

6.承诺书;

7.竞买申请书;

8.《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6日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认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只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9时0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最终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叁拾万元(¥243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万元)的整倍数。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义乌国际陆港物流园1-89#地块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相关信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规定。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年1月29日上午9时00分)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2)最终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义乌市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义乌市宾王路366号1112)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

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义乌市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办理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手续,通过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义乌市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会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一、出让金缴纳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十二、竞买保证金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三)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定金。竞得人不按约定时间缴纳出让金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金按约定交清时间逾期超过60日仍未交清的、竞买人竞得后逾期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定金也不予退还。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退还到原账户,不计付利息。

十三、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义乌市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本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申请书中应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应在网上竞买申请时提出,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我局可以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五)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定金不予退还;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另行依法组织挂牌出让该地块。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有关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九)我局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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