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项目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宗
地块 名称 | 位 | 出让(有效)用地面积 | 土 地 用 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III02-04-06地块 | 位于赤峰商贸物流城境内 | 29763.69平方米 | 一类仓储物流用地 | 50年 | ≥0.8 | ≥45% | ≤20% | 20米 | 1562.59 | 1562.59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竞买上述地块。
三、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址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
五、时间安排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为日历日。
(一)公告时间:2024年1月9日8:30至2024年1月29日8:30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8:30至2023年2月5日9:30
(三)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1月29日8:30至2024年2月8日9:30
遇节假日不停止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9:30
六、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8:30至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获取办法: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在土地竞买栏目中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竞买申请
(一)报名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操作指南栏目,仔细阅读网上交易操作流程。申请人需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点击预申购的资源予以申报。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法请参阅《保证金缴纳指南》,请在首页的菜单栏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按照《保证金缴纳指南》相关要求缴纳保证金。)
八、CA数字证书办理
1.线上办理地址:http://58.18.170.116:8880/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
2.线下办理申请需准备(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下载地址: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Default.aspx?InfoID=c089868d-122d-479e-b449-19e088d25368&CategoryNum=008)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 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 C 座五楼数字证书窗口
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肖洒
咨询电话:0476-8302944
九、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限内,可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后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网上交易系统进入限时3分钟的询问期,竞买人需在询问期内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为本次挂牌出让的预竞得人,系统予以颁发《预成交通知书》。预竞得人经资格确认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松山区振兴大街12号408室)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十、资格确认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预竞得人资格予以确认,通过资格确认的,签发《成交通知书》,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取消其竞得资格。预竞得人接受资格确认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
(一)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格确认通知书》打印件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友谊大街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509室)进行资格确认。
(二)预竞得人也可在系统签发《资格确认通知书》的2个工作日内,将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传至交易系统,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确认。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上述宗地为现状出让,竞得人要按约定时间开发建设,在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建设的,由原出让人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得人承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严格按照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内容执行,并支付相应地块的各项费用。
(三)、历史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立军 联系电话:0476-8468066
财务联系人:江玉杰 联系电话:0476-8468060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宋玉虎 联系电话:0476-5886806
十三、投诉举报电话
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冯天 0476-5868095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0476-5886882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区分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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