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超市供应商选取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 名称 | 要求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
1 | 某部超市供应商选取项目 | 为保障招标方正常生活,需在通辽、赤峰和朝阳共3个院区选取1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管理严格的大、中型连锁超市供应各类饮料(碳酸饮料除外)、乳制品、速食品、零食、香烟、日用百货、洗化用品等商品。 | 通辽、赤峰和朝阳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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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超市所售商品必须在通辽市大润发超市、万达商场进前佳超市和大润发超市南侧500米处维多利超市有所销售(即至少在上述三家超市中的一家进行销售);若所销售商品在上述三家超市中的两家以上进行销售,则以上述超市最低价为参考价进行下浮;在三个地区所售商品必须完全一致。超市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类商品价格应以上述最低价为参考价,下浮20%以上(不含20%),不含促销、特许商品;食品饮料类商品价格应以上述最低价为参考价,下浮10%以上(不含10%),不含促销、特许商品;香烟等统一定价类商品价格应以上述最低价为参考价,下浮5%以上(不含5%)。 2.在劳动节、建军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节日,应与驻地连锁超市同步开展促销打折等优惠活动,优惠品种及优惠率不得低于驻地连锁超市品种及优惠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0元;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详见项目概况;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下浮率执行(超市预估营业额为1300万元,以实际销售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多元化购物需求。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2020、2021、2022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5.自助售货机、自助结账、支付宝、微信、扫码等支付手段的收款二维码商户、商户必须与投标单位主体一致,且必须关闭所有刷脸支付功能。
(六)本项目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2024年2月19日至2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lnxdgj@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照齐全,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供应商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多元化购物需求。(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2020、2021、2022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提供承诺书)
5.自助售货机、自助结账、支付宝、微信、扫码等支付手段的收款二维码商户、商户必须与投标单位主体一致,且必须关闭所有刷脸支付功能。(提供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xdgj@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047674040
地址:赤峰市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17-5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云鹏、祝元龙
办公电话:024-81021179
移动电话:18701077783
邮箱地址:lnxdgj@163.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1504767404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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