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淳政工出【2024】11号 | 地块位置 | 千岛湖镇坪山 | 土地用途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保温冷藏类) |
133.90 | 出让年限 | 二类物流仓储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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