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陇南市人民政府委托,武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陇南市自然资源局武都分局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 率 |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 年限 | 竞 买 保证金 |
武国土出2024-12号 | 位于吉石坝片区,南临纬二路、北临储备土地、东临武国土出2023-07号宗地、西临武国土出2024-11号宗地(最终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通知函》编号:2024-14) | 13332.89平方米(约合20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0≤F≤1.6 | 30%≤D≤60% | ≤15% | 24米 | 50年 | 877万元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宗地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见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240731000003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陇南市武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2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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