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2024-2026年仓储服务项目(天津地区)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2024-2026年仓储服务项目(天津地区)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仓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更好地销售中国石油石化企业生产的塑料、橡胶产品,拟在天津市地区设立库房,采用当地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服务。
2.2服务内容:存储橡胶、塑料产品。包括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
2.3服务地点:天津市。
2.5招标范围为:主要为塑料、橡胶固体化工产品提供仓储保管服务,包括产品接卸、理货、入库、仓储保管、仓储安全管理、盘点、出库装车、协调运输单位出具相关商务记录、仓储凭证保管等物流仓储相关服务。货物暂估入库量12万吨/年,服务期内暂估入库量28万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经销招标人拟存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承诺)
3.3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库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3.3.1自有库房:须提供可以证明自有库房的土地和产权证明材料;
3.3.2租赁库房:须提供库房土地和产权证明材料、有效的库房租赁合同。
3.4消防竣工验收合格,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不低于丙类;(提供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仓库火灾危险性类别不低于丙类证明材料扫描件)
3.5库房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正处于有效期内。(提供防雷检测报告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库房位于天津市地区,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提供丙类库房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承诺)
3.8购买货物保险: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给拟投用于本项目的仓储库房内的货物购买货物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整体书面承诺)
3.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的。
3.1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11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10时至2024年8月5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
中国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2024-2026年仓储服务项目(天津地区)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