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龙马潭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马潭区分局 决定以 方式公开出让 三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指定 由 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承办 。 现 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 平方米 、年、 % 、万元 / 亩、万元 | |
序 号 | 地块编号 (土地使用者) | 土地 座落 | 规划设计要求 | 供地方案 | 备注 | ||||||||||||
规划面积 ( 平方米 )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 | 绿地率 ( % ) | 建筑高度 ( 米 ) | 供地方式 | 供地面积 ( 平方米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亩) | 保证金(万元) | 付款方式 | 土地交付 及 开竣工 要求 | ||||
1 | 510504-202 3 -C-0 09 | 龙马潭区 特兴 街道 | 22846 (合 34.269 亩 ) | 二类工业用地 | ≤ 2.2 (下限满足自然资源部关 于发布 《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的通知) | ≤ 55 (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 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且建筑面积 ≤ 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 )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 24 (工艺设施设备、烟囱等构筑物,在结合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对周边无影响的情况下可突破建筑限高要求;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目建筑及附属物最高点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有微波、气象等限高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 挂牌 出让 | 22846 (合 34.269 亩 ) | 工业 用地 | 50 | 22 | 155 | 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 土地交付之日起 1 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 3 年内竣工。 | |
2 | 510504-2024-C-0 14 |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 12297 (合 18.4455 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2.2 | ≤ 55 | 除隔离、防护、缓冲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安排绿地 | ≤ 24 (工艺设施设备、烟囱等构筑物,在结合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对周边无影响的情况下可突破建筑限高要求;位于机场净空范围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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