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规垦分告字〔2024〕3号
经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分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12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出让 面积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价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预付土地款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 | ||||||||||
2024-19 | 兴隆街道办事处德州路以北,隆丰大道以西 | 13101.3 | 物流仓储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310 | 3 | 62 | 248 | |
2024-20 | 兴隆街道办事处华丰路以西、胜兴路以南 | 13333.3 | 工业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358 | 3 | 71.6 | 286.4 | 标准地 |
2024-21 | 垦利街道办事处利河路以东、振兴路以北 | 8601.7 | 商业用地 | 40 | 0.7-1.2 | ≥10% | ≤50% | 866 | 9 | 173.2 | 692.8 | |
2024-22 | 兴隆街道办事处华丰路以西、胜兴路以南 | 13333.3 | 工业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358 | 3 | 71.6 | 286.4 | 标准地 |
2024-23 | 兴隆街道办事处华丰路以西、园兴路以北 | 14993.2 | 工业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402 | 4 | 80.4 | 321.6 | 标准地 |
2024-24 | 垦利街道办事处致丰路以东、万兴路以北 | 8341.1 | 商业用地 | 40 | 1.2-1.5 | ≥10% | ≤50% | 831 | 8 | 166.2 | 664.8 | |
2024-25 | 垦利街道办事处致丰路以东、万兴路以南 | 4790.6 | 商业用地 | 40 | 1.2-1.5 | ≥10% | ≤50% | 477 | 5 | 95.4 | 381.6 | |
2024-26 | 垦利街道办事处秀丰路以东、锦兴路以南 | 19911.6 | 商业用地 | 40 | 1.2-1.5 | ≥10% | ≤50% | 1984 | 20 | 396.8 | 1587.2 | |
2024-27 | 兴隆街道办事处华丰路以东、园兴路以北 | 56424.7 | 工业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1513 | 15 | 302.6 | 1210.4 | 标准地 |
2024-28 | 胜坨镇探宝东路以东、胜坨路以北 | 1032.2 | 商业用地 | 40 | 1.2-1.3 | ≥10% | ≤50% | 36.5 | 0.4 | 7.3 | 29.2 | 地上物价格65.16万元,与土地作为同一标的物进行出让 |
2024-31 | 垦利街道办事处利河路以东、新兴路以北、中兴路以南 | 26927.99 | 住宅用地 | 70 | 1.0-1.2 | ≥30% | ≤28% | 3647 | 36 | 729.4 | 2917.6 | |
2024-32 | 兴隆街道办事处宝丰路以西、业兴路以北 | 267167.2 | 工业用地 | 50 | 0.6-1.2 | ≤15% | ≥40% | 7161 | 72 | 1432.2 | 5728.8 | 标准地 |
注:1、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其他条件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宗地内若有高压线、地下管线等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迁移或避让。
3、2024-19地块、2024-20地块、2024-22地块、2024-23地块、2024-27地块、2024-32地块均为出让期50年;2024-21地块、2024-24地块、2024-25地块、2024-26地块、2024-28地块均为出让期40年;2024-31地块出让期为70年。
4、2024-28地块地上建筑资产评估价格65.16万元,与土地作为同一标的物进行出让。
5、2024-20地块、2024-22地块、2024-23地块、2024-27地块、2024-32地块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其中,2024-20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为:亩均税收≥17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亩均产值≥450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3103(VOCs)、环境标准(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V类);2024-22地块、2024-23地块、2024-27地块、2024-32地块主要控制指标为:亩均税收≥15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亩均产值≥280万元/亩、单位排放增加值≥50(万元/吨)、环境标准(空气质量执行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V类)。
6、2024-20地块、2024-22地块、2024-23地块、2024-27地块、2024-32地块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7日内与垦利经济开发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和违约责任,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但存在下列行为的严禁参加竞买: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将自动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并自动确认是否成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土地款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0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11:00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款。交纳竞买保证金及预付土地款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帐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1:00时。
六、网上挂牌报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00时,截止时间为:
2024-20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05时;
2024-21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10时;
2024-22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15时;
2024-23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20时;
2024-24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25时;
2024-25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30时;
2024-26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35时;
2024-27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40时;
2024-28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45时;
2024-31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50时;
2024-32号地块:2024年6月21日9:5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分局土地矿产发展服务中心咨询。
地址: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分局622房间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46-2562625
4、CA数字证书按《东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交易CA数字证书的通告》办理。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由于不可抗力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交易数据被侵入删改等,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6、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8.58.213.109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垦利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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