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 衡
行审投资管理【2024】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城市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
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水市食品物流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高铁南站新区,衡水高铁南站铁路以北,站前
路以东,东刘路以南。
2.3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 62925 平方米(折合约 94.4 亩),包括物流园建设工程
和配套工程。其中物流园区占地面积 29020 平方米(约合 43.5 亩);配套工程占地面
积 33905 平方米(约合 50.9 亩)。
(1)物流园建设工程
建设综合楼 1 栋,5 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 综合楼包括物流
服务及检验检疫等功能。
商贸交易中心 1 栋,6 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 4800 平方米,商贸交易中心包
括大宗商品展贸区、商务交易平台等功能。
配套服务楼 1 栋,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6 层框架结构建筑, 配套服务楼包括
食堂、配电、安防、卫生等功能。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1 栋,3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14000 平方米,仓储物流配送中
心包括原料库、成品库、转运中心、公共仓储、区域配送、信息对接平台等功能。
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1 栋,3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16000 平方米,冷链仓储物
流配送中心包括冷链物流服务、转运中心、公共仓储、区域配送、信息对接平台等功
能。
同时配建地下停车库 8000 平方米,其中含人防 3136 平方米。其中物流配送以及
冷链仓储为工业建筑其余为配套公建。
总建筑面积 528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48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 平方
1米)
安装购置充电桩、变压器、包装、运输、监控等设备 391 台套。设置停车位 240
个(地上停车位 120 个,地下停车位 120 个)设置充电桩 108 个(地上 54 个,地下 54
个)容积率 1.54,建筑密度 43.42%,绿化率 15.1%。
(2)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建设包括综合管网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燃气工
程、热力工程、中水工程等。附建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内,消防
水池有效容积 972m3 ;高位消防水箱位于商贸交易中心屋顶,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
18m3。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由消防水泵房内消火栓泵及稳压设备供水,消
火栓泵出水管出水泵房后,在本工程用地红线内布置成环状管网,管网上设置地下式
消火栓,消火栓井内设置 DN100 和 DN65 消火栓各一个。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120m,
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
2.4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含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初步
设计、概算),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图纸审核、负责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
满足该项目工程的设计等全部内容满足并确保项目设计图纸深度符合住建部门现行
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1.1 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
须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
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
均需提供)。
2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满足以下 A、B 任意以下条件即可;
A、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园区综合
开发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B、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总建筑面积
4 万平米及以上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4 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需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勘察负责人资质要求: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投标单位无须提供,以开标现
场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
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
力。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
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3.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单位须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
3投标单位在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按照首页中投标人注册指南
进行注册。
4.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17日9时0 0分至 2024 年6月6日14时 30
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
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
(https://www.uvbidding.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
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优招标(https://www.uvbidding.cn/)
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6 月6日14时30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优 招 标
(https://www.uvbid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
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
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
术标以暗标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要屏蔽投标人名称信息
及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
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平台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异议联系人:李其勇,电话 0318-
2026018)。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西路1896 号(市城投集团)
电 话: 0318-2026018
联系人:李其勇
招标代理机: 中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 号
联 系 人: 王凯翔
电话: 188888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