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秦海资规告字( 2024 ) 4 号
经海港区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两 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 2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万元 ) | 土地单价(万 元 / 亩)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2023-19 | 铁路以南、燕山大街以北、富新路以西 | 55292.97 | 物流仓储用地 | 50 | ≥ 1.0 | ≥40% | ≥ 20% | 2500 | 32 |
202 4-03 | 兴太街以北、规划路以东 | 40078.19 | 工业 用地 | 50 | ≥ 1.3 | ≥40% | 5%-15% | 1800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 、 2023-19 号 地执行 标准地 + 承诺制 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23-19 号 标准地 + 承诺制 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 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G 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亩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 / 亩; 能耗标准:(一)非 两高 项目。 1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煤以上、 5000 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 ≤1.0832 吨标准煤 / 万元。 3 、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 ≤0.78 吨标准煤 / 万元。(二) 两高 项目。对全市 两高 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 家、省清单的 两高 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两高 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环保标准: 一是 此地块必须符 合河北 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 二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标准地地块项目开工前还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书(表)审批。
2023-19 号地块 新建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 ,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 。
2023-19 号地块 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要求以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为准。
2023-19 号地块 项目需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海绵城市具体要求以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为准 。
2024-03 号 地 块 执行 标准地 + 承诺制 管控指标出让,根据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2 4-03 号 标准地 + 承诺制 地块管控指标的相关意见》,标准地管控指标:投资强度 ≥300 万元 / 亩;产出标准:项目属于 C 门类制造业,要求亩均税收不低于 25 万元 / 亩;能耗标准 : (一)非 两高 项目。 1.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煤以下,且年电力消费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下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2.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 吨标煤以上、 5000 吨标煤以下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 ≤1.0832 吨标准煤 / 万元。 3.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煤以上的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 ≤0.78 吨标准煤 / 万元。(二) 两高 项目。对全市 两高 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对已列入国家、省清单的 两高 项目,积极协调办理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助力项目早日落地见效。 两高 项目范围:目前暂以煤电、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环保标准:一是此地块必须符合河北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要求,标准地地块项目开工前还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书(表)审批。
2024-03 号地块 受让人负责新建大于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 ,其他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 。
2024-03 号 地 块绿色建筑星级、被动式超低能耗、可再生能源及装配式建筑比例等要求受让人应 按照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为准。
2024-03 号 地 块受让人应 按照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项目需满足《秦皇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秦皇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相关指标要求,并按照《海绵城市八个技术导则》进行施工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新建项目应 ≥70% ,改造项目 ≥65%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SS )应 ≥50%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 :生态停车场、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集蓄雨水设施及雨水回用设施等海绵技术手段。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 202 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 4 年 6 月 4 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 、 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6 月 4 日下午 5 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 202 4 年 5 月 2 8 日上午 9 : 30 分至 202 4 年 6 月 6 日上午 9 : 40 分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如下:
202 3-19 号地块: 202 4 年 6 月 6 日 上午 9 : 30 分;
202 4-03 号地块: 202 4 年 6 月 6 日 上午 9 : 40 分;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1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 、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 、举报投诉电话: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检 0335-3553360 。
八、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 9 号。
联系电话: 0335-3553314
联 系 人:闫先生 马女士 苏女士
秦皇岛市海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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