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本院在执行以中安瑞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将于2022年8月30日10时起至2022年10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60/01)公开变卖其名下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被执行人中安瑞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号牌为粤T69N29的江铃轻型自卸货车一辆。
变卖价:33312元,变卖预缴款:33312元(已包含保证金:6600元),增价幅度:6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咨询及看样安排:
拍卖辅助机构: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760-8858737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2022年8月23日11时
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公诚物流仓储有限公司仓库内(位于中山市神湾镇沿江路1号之一古神公路旁,看样及查询搬运、保管费联系电话:15819966123 黄生)。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
1、竞买人需要先报名并全额缴纳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2、网络司法变卖期限为60天,变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变卖竞买人可递增出价参与竞买,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示:
变卖财产已知的情况说明及瑕疵披露:1.上述车辆自2022年3月30日起存放于中山市公诚物流仓储有限公司(神湾镇),拖车费为500元、验车费为200元、仓储费为15元/天,该车辆所涉及的违章罚款、过户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欠费及违章事宜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自行咨询相关部门。2.该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20年7月31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2023年7月31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尽快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该车的年检手续及办理过户事宜。3.上述车辆车身有瑕疵,本院不保证车辆的完整使用性,以实物现状交付,请竞买人前往实地看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所需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一)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一旦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人资格,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财产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财产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罚款、保管、拖车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非中山户籍需中山居住证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对于本院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车辆、设备等动产,涉及的搬运费、保管费、拆卸费等费用的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详细咨询保管方,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悉及同意上述收费标准。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前去提取拍卖标的,交付过程中因拆装、装卸、运输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与本次变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九、对上述变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或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相关当事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现在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将全部变卖价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雍逸廷支行,账号:95588 32011 00171 548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2948号拍卖款],并用手机将汇款凭证拍成照片发送到13590906330上(本短信仅作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本院确认到账后将出具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请买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7号开发区人民法庭签收成交裁定书。生成成交裁定书所需时间约10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将变卖成交价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提供贷款的银行应在本院规定的上述缴款期限内将贷款发放到本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银行自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或提供贷款的银行逾期未缴清变卖价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财产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财产的情况介绍摘录自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作出的网络询价报告。
十四、其他事项:
执行依据:中劳人仲案字(2021)4788号仲裁裁决
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2948号
法院网拍监督电话:0760-88587458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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