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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 2024-04-03

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

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9月28日裁定受理,并于2017年9月28日指定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于 202441910时至202442010时止(延时周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两项及债权 62笔(第一次拍卖)

起拍价:1,105,213,174.93元;保证金:110,521,317.49元;增价幅度:30,000.00元(或整数倍)。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价

起拍价

保证金

增加幅度

标的1

对外债权

1,094,263,174.93

1,094,263,174.93

109,426,317.49

10,000.00

标的2

广西齐安集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8%股权

8,400,000.00

8,400,000.00

840,000.00

10,000.00

标的3

湖北信永利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

2,550,000.00

2,550,000.00

255,000.00

10,000.00

合计


1,105,213,174.93

1,105,213,174.93

110,521,317.49

30,000.00

(一)概况

1、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享有的对外债权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应收债务人名称

金额

备注

1

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

204,752,187.17

涉诉

2

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

6,000,000.00

涉诉

3

山西曜鑫

300,000.00

涉诉

4

河北省燃料经销有限公司

74,350,000.00

涉诉

5

HK(邯矿)

289,385,616.80

涉诉

6

山西金通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25,786,945.68

涉诉

7

山西金通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30,366,005.55

涉诉

8

山西金通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19,200,000.00

涉诉

9

张家口市宣化郊北物资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7,850,000.00

涉诉

10

乌兰察布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1,521,930.65

涉诉

11

黑龙江寒地黑土农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8,880,000.00

涉诉

12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昊工贸有限公司

6,750,000.00

涉诉

13

山东天衡拍卖有限公司

4,200,000.00

涉诉

14

内蒙古安通矿业有限公司

6,688,620.43

涉诉

15

内蒙古安通矿业有限公司

153,600.00

涉诉

16

北京莱茵之星商贸有限公司

1,970,000.00

涉诉

17

上海工协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86,092,497.87

-

18

太重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39,570,700.00

-

19

上海索拉实业有限公司

37,700,000.00

-

20

上海凡越供应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7,631,972.10

-

21

浙江润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9,949,800.00

-

22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

9,500,000.00

-

23

山西联源物流

7,054,625.63

-

24

北京中铁建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6,000,000.00

-

25

平顶山市得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000,000.00

-

26

芜湖县蒲塘水运公司

2,894,659.30

-

27

内蒙古博源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2,301,984.49

-

28

河南祥润天目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02,364.90

-

29

包头市宇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483,420.48

-

30

珲春信通华泰昌物流有限公司

1,127,714.40

-

31

上海仁礼进出口有限公司

996,500.00

-

32

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6,000.00

-

33

包头市宇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703,598.95

-

34

北京大雄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664,616.50

-

35

包头市宇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55,200.00

-

36

包头市普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530,189.66

-

37

合肥中陆

458,988.70

-

38

北京康宏瑞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6,880.50

-

39

中援应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52,000.00

-

4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2,950.00

-

41

武汉麒麟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342,906.76

-

42

北京万里物流

340,191.82

-

43

广州市中晟物流有限公司

316,377.44

-

44

内蒙古泰安煤业有限公司

287,333.25

-

45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公司

258,109.31

-

46

北京蒙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9,058.00

-

47

北京林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187,500.00

-

48

永利达美好(北京)食品有限公司

182,000.00

-

49

宁波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9,500.00

-

50

宁波标普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147,900.00

-

51

北京方通物流有限公司

142,196.20

-

52

浙江中盈美亚能源有限公司

138,212.50

-

53

联汽汽车租赁

120,000.00

-

54

包头市宇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14,000.00

-

55

上海新天天低温物流有限公司

104,774.49

-

56

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2,645.40

-

57

包头市普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

58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

29,790,000.00

涉诉

59

张家港保税区科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720,000.00

涉诉

60

高家强

2,386,900.00

涉诉

61

中援应急(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52,000.00

涉诉

62

中航国际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28,600,000.00

涉诉


合 计

1,094,263,174.93


2、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两笔股权

1)广西齐安集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8%股权

标的描述:广西齐安集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8%股权

企业名称:广西齐安集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友国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552250040W

成立日期:2010-03-01

营业期限:2010-03-01 至 2030-02-28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航岭路8号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综合货运站(场)、国内与国际货物代理业务、物流仓储、装卸服务、工程机械及零配件销售与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汽车及零部件、五金交电、矿产品、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湖北信永利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描述: 湖北信永利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

企业名称:湖北信永利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58797994XC

成立日期:2012-01-17

营业期限:2012-01-17 至 2032-01-16

注册地址:东西湖区径河街办事处径河十字路特8号(10)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及仓库租赁服务、冷藏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及物流技术推广;日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纸品、生鲜批零兼营,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批发及零售;矿产品、环保设备销售及租赁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应收债权

1)管理人接收的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涉及本次拍卖标的物债权的财务信息不完整。无法提供拍卖标的物债权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与交易相关的凭证。纸质财务资料中能够证明债权存在的资料仅包括银行回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单等。

2)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本次拍卖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以及预付账款(以下统称应收账款),其中大部分债权截至2017年9月28日(破产清算申请裁定受理之日)账龄已超过三年。

3)本标的物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包(1,094,263,174.93元),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4)因无法全面提供记账凭证或者欠费明细等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5)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6)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损害赔偿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8)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9)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11)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2)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3)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4)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债权价值的一切因素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

15)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账款如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16)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7)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8)管理人既无法确定已经收集的证据所指向的事实不会被管理人所未知或尚未掌握的其他证据或事实推翻,也无法保证就相关应收账款所收集的证据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其与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关联性。管理人所收集的证据只是根据其对于相关事实的理解所收集,现提供信息存在根据其现有财务等记录所反映事实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的风险。

19)本次拍卖涉及的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0)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21)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全部资料以受理破产时管理人接收的资料为限),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2、股权

1)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两家对外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两家对外投资公司累积欠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状况、股东未实际出资、生产经营风险、国家机关处罚、印章证照遗失、财务账册遗失、文件资料遗失、过户风险等)。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拍卖标的物如涉及违法,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管理人不协助买受人处理前述违法问题,买受人不得向管理人索偿。

2)标的物的各项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债权人/申请执行人主体、过户/变更登记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解封、行业规定、政策原因、目标公司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不能办理的。因相关规定或相关限制导致股东身份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无法变更等等。因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拍卖过程中产生权利限制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的,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保证。

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所需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本次拍卖管理人披露的相关信息不视为两家对外投资公司相关信息的全部披露,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股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标的物无法实际看样,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6)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全部资料以受理破产时管理人接收的资料为限)。

7)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交互联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受理本案的人民法院、本案管理人、本案的网络拍卖平台、承担本案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开始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三、保证金交纳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的需通过实名认证)。

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金额一般较大,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时间。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价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平台页面的相关准则。保证金服务热线:400-689-1566。

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四、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管理人已委托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本标的咨询、预展、交接等相关事宜, 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人:李先生:13552572522;王女士:15701219727。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2、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权属变更手续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权属变更的任何承诺,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证照变更及权属转移手续。

3、标的物能否办理权利转让登记,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参与竞买的需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情况,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的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情况已知,责任自负。如果不能办理转让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成交款不予返还,买受人不能因此悔拍。

4、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交易服务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物变更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七、优先购买人

竞价标的物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交所提交经管理人确认的合法有效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交互联实名认证相一致),经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拍卖余款

意向竞买人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款,由北交互联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差额)买受人应在2024年4月30日10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21380100100099975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

未能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发起原路径返还,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为准。

九、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且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由北交所收取。竞价成交后系统会按照公示费率计算交易服务费具体金额,买受人应在2024年4 月30日10时前在线支付该笔订单。

2、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2%由辅助机构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收取,买受人应在2024年4月30日10时前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成交结果公示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将生成相应《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等信息(申请不公示的除外)。

十一、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竞买文件。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联系电话:李先生:13552572522;王女士:15701219727

北交所联系电话:张经理 010-83143102

北交所技术咨询:400-612-1717转3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古道宏盛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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