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22)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讷河市拉哈生物技术与化学制药产业园区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停车场一座,建筑面积约 66000 平方米(设计停车位600个);配套建设门卫60 平方米、消防泵房 340 平方米、物流仓储库 5000 平方米、汽车修理、清洗及维护用房 600 平方米停车场服务区 500;地面硬化 9500 平方米;事故水池2000 平方米; 场内道路及绿化面积 3000 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监管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力管线工程等。。
2.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设计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633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03月至报名截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6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中心大街48号楼
电 话:0452-8226691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讷河市拉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讷河市一良工业园区
联 系 人:沙风和
电 话:189462672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金锐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9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776895645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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