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技术要求响应 | 35分 | 评委根据响应文件中对文件技术及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35分。其中标注★ 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标注▲ 的内容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每项扣3.5分。其他普通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水质保障 | 4分 | 紫外线等物理杀菌装置的杀菌效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标准且总大肠杆菌群去除率大于99% 。 | ||
4分 | 所投设备运行水质检测标准:设备出水水质符合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要求。 | |||
4分 | 设备涉水零部件食品级要求:核心部件常温水箱(压力桶)、304不锈钢热罐组件、304不锈钢不锈钢加热管、304不锈钢水位探针、304不锈钢出水嘴、304不锈钢波纹管或硅胶管具备第三方食品级检测报告的,提供所有零部件食品级报告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4分 | 设备输配水零部件包括不限于热罐(胆)、发热管、出水嘴、波纹管、热交换等需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要求。 | |||
4分 | 设备出水水质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及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 |||
项目实施保障 | 25分 |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20分 |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详见本章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企业实力 | 15分 | 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5分,满分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 |
16分 | 2、投标产品制造商采用国家产品标准的得8 分,采用国际产品标准的得 16分; | |||
16分 | 3、投标产品品牌方具备出厂检测能力认证,CNAS 认可实验室的,省级实验室检测认证认可标准的得 8分,具备国家级实验室检测认证标准的得16分,其他不得分; | |||
8分 | 4、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 NSF 认证标准的,得 8分; | |||
8分 | 5、投标产品制造商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得 8分; | |||
16分 | 6、投标产品品牌方获得净水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的,提供一份得8分,最多得16分; | |||
21分 | 7、投标产品品牌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质量认证的,国家级认证得 21 分、省部级认证得 14分、市级认证得 7 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详见本章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现更正为:
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技术评价项 (F=100分) | 技术要求响应 | 36分 | 评委根据响应文件中对文件技术及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 36分。其中标注★ 的参数 为实质性要求,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标注▲ 的内 容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每项扣 3 分。其他普通参数负偏离的,则每项扣 1.5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技术要求响应表及证明材料. |
水质保障 | 4分 | 紫外线等物理杀菌装置的杀菌效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标准且总大肠杆菌群去除率大于99% 。 | ||
4分 | 所投设备运行水质检测标准:设备出水水质符合CJ94-2005《饮用净水水质标准》要求。 | |||
4分 | 设备涉水零部件食品级要求:核心部件常温水箱(压力桶)、304不锈钢热罐组件、304不锈钢不锈钢加热管、304不锈钢水位探针、304不锈钢出水嘴、304不锈钢波纹管或硅胶管具备第三方食品级检测报告的,提供所有零部件食品级报告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4分 | 设备输配水零部件包括不限于热罐(胆)、发热管、出水嘴、波纹管、热交换等需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要求。 | |||
4分 | 投标产品整机出水水质符合 T/BJWA 001-2021 健康直饮水水质标准。提供证明材料的得4分,否则不计分。 注:提供具备CMA认证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报告内需体现投标产品型号,报告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可查并提供查询截图 | |||
项目实施保障 | 24分 |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技术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具有技术团队保障措施;(共 12 分) ①投标人或制造商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具备中国人力资源职业能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发的水处理、水质检验、饮用水净化的从业能力资质认证(提供一份合格证明资料得 2 分, 满分 6 分) ②投标人或制造商拟投入项目安装调试人员具备中国人力资源职业能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发的售后服务从业能力资质认证(提供一份合格证明资料得 2 分,满分 6 分) (2)具有技术方案保障措施; (3)具项目管理保障措施; (4)具有物流及仓储保障措施。 2、在此基础上, 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 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1)评价为优(内容全面、措施阐述详细、方案可行性强、 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加 12 分; (2)评价为良(内容齐全, 措施阐述较详细,方案可行性 较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加 8 分; (3)评价为中(内容一般, 措施阐述一般, 方案可行性一 般、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加 4 分; (4)评价为差(内容不全面, 措施阐述差, 方案可行性弱, 不合理,可操作性弱)的,不加分。 以上两项合计最高得24分。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20分 |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1.1具有售后服务能力保障措施;(12分) (1)售后服务资质(4分):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认证符合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净水机、商用净水与招标产品相符的品类 (2)原厂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机构(8分): ①提供品牌方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②提供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供查证 以上提供复印件,现场查证,完全满足得8分,任意一项不满足不得分 1.2具有售后服务方案;(2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1)评价为优(内容全面、措施阐述详细、方案可行性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加6分; (2)评价为良(内容齐全,措施阐述较详细,方案可行性较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加4分; (3)评价为中(内容一般,措施阐述一般,方案可行性一般、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加2分; (4)评价为差(内容不全面,措施阐述差,方案可行性弱,不合理,可操作性弱)的,不加分。 以上两项合计最高得20分。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1、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2、提供品牌方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3、具体的服务方案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详见本章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 | F2=F+ F优先采购加分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分值)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企业实力 | 30分 | 1、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电子元器件、组装件、相关物料和过程)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得30分; 注 :提供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可查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不计分。 |
14 分 | 2、投标产品品牌方具备出厂检测能力认证,CNAS 认可实验室的, 省级实验室检测认证认可标准的得7 分, 具备国家级实验 室检测认证标准的得 14 分, 其他不得分; 注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0 分 | 3、投标产品制造商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得10 分; 注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0分 | 4、投标产品品牌方获得净水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的, 提供一份 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注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15 分 | 5、投标产品品牌获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质量认证的, 国家级 认证得15 分、省部级认证得 10 分、市级认证得 5 分 注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1 分 | 6、制造商有在效期内的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400万得7分,累计赔偿限额≥800万得14分,累计赔偿限额≥1200万得21分 注 :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
2 | 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 | 详见本章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 | F3=F+ F优先采购加分 |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09 :5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投标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完成投标文件递交。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时间开始:2024年03月26日09 :50(北京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2024年03月26日09 :50至2024年03月26日10:20,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2日09:30 (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投标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完成投标文件递交。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时间开始:2024年04月12日09:30(北京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2024年04月12日09:30至2024年04月12日10:00,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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