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超市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超市供应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内容 | 保障地点 | 数量要求 | 经营方式 | 经营期限 | 备 注 | |
某部超市供应项目 | 食品饮料、日用百货、香烟等(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严禁销售被服装具和酒类,严禁销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等高危物资,严格控制自加工食品、饮品销售,确需销售自加工食品、饮品的,须达到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食品安全检测检疫和监管小组审核批准),经营所有商品需为市场上常见商品,严禁销售与大型超市和主流大型电商(可参考京东自营或天猫旗舰店)无法比价的货物。 |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 选定2家中标人,1 | 招标人提供经营场所及水电暖设施,不收管理费、不收租金,由中标方自主经营,降低商品价格,留实惠。 | 1年(具体签订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参与投标人报名数量或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家时,按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招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支持个体户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参股或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近3年平均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超市主营业绩平均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
(六)具备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驻地市级投标人总经营面积达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5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驻县级投标人总经营面积达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有3家(含)以上连锁超市(便利店)。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八)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独立的物流配送和仓储周转能力,能够满足多元化购物需求。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整记录,近3年内无因违法、违规等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无偷税、欺诈、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名中标人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屏,企业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屏,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查询记录名单”查询截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股权穿透,不能进行股权穿透或股权穿透后为外资控股企业的投标单位按弃标处理。
(十三)投标人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完成注册,注册成功的提供纸质版截图,未完成注册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是否完成注册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公布)。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受过任何处罚或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公告中“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lngczbyxgs@126.com 。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名 称:某部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427-2315351转92332
2.招标代理单位
联 系 人:任卓然、陈思宇
办公电话:024-82612027
传 真:024-82612027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427-2315351转92361
采购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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