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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标的:内江市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仓库c区

· 2023-12-29
资产概况

标的名称

3号标的:内江市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仓库C

地理位置

内江市市中区物流路

房屋用途

仓储

所在楼层

第一

建筑面积

5085.56平方米

挂牌价格

396673.68/半年

房屋户型

见实物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见实物

抵押信息

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þ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þ 有: 2.5 /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为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内江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保税仓库,坐落于内江市白马镇物流路,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2、本次租赁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可出具普通发票。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空置。按现状对外出租。

4、出租形式:按现状分区出租。

5、招租底价确定依据:四川卓尔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卓房评【2022】第039号评估报告书。

6、免租期:无。

7、租赁合同期限:6个月。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应以最终竞价成交的金额作为对应标的半年度租金价格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变,租金无递增。

9、租赁业态:租赁用途须是除高污染、高噪音、服务业、生鲜、危禁品行业外,经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同时符合丙二类仓库存储及使用的标准和条件,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10、竞租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期(季度)租金的一部分。

二、风险提示:

1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承租方的身份及资信情况(主要指征信报告)进行了解,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大额债务纠纷等)进行评估和判断。意向承租方不能证明自身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出租方有权作出废标决定。

2、本次出租标的为国有资产,房屋权属清晰。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至时间为公告截至日的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周期为120,加价幅度:300元的正整数倍。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应自《仓库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首期(季度)租金,无免租期。

2、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仓库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仓库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2.5元/㎡/月)、工商、税收、卫生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仓库,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仓库的,出租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本次招租标的的租金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应以最终竞价成交的金额作为对应标的半年度租金价格。租赁期限内租金单价不变,租金无递增。

8、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9、出租方提交《仓库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0、特别提醒:租赁用途须是除高污染、高噪音、服务业、生鲜、危禁品行业外,经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同时符合丙二类仓库存储及使用的标准和条件,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11、其他事项详见《仓库租赁合同》。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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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3号标的:内江市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仓库C区
项目编码 DSCQ20230F411175892 出租底价 39.66736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金额为半年度租金金额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29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1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内江市市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5号、6号仓库,招租面积共计13503.87㎡。请竞租人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进行报名。

2、项目咨询电话:0832-2121708(刘先生);项目查看电话:18608324450(陈先生)。

3、本次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的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加价幅度:3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3号标的:内江市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仓库C

地理位置

内江市市中区物流路

房屋用途

仓储

所在楼层

第一

建筑面积

5085.56平方米

挂牌价格

396673.68/半年

房屋户型

见实物

建成时间

/

装修情况

见实物

抵押信息

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þ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þ 有: 2.5 /平方米或¨业务无法提供 ¨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出租标的为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内江国际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6号保税仓库,坐落于内江市白马镇物流路,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2、本次租赁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可出具普通发票。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空置。按现状对外出租。

4、出租形式:按现状分区出租。

5、招租底价确定依据:四川卓尔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卓房评【2022】第039号评估报告书。

6、免租期:无。

7、租赁合同期限:6个月。

8、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应以最终竞价成交的金额作为对应标的半年度租金价格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变,租金无递增。

9、租赁业态:租赁用途须是除高污染、高噪音、服务业、生鲜、危禁品行业外,经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同时符合丙二类仓库存储及使用的标准和条件,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10、竞租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首期(季度)租金的一部分。

二、风险提示:

1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承租方的身份及资信情况(主要指征信报告)进行了解,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大额债务纠纷等)进行评估和判断。意向承租方不能证明自身具有良好履约能力的,出租方有权作出废标决定。

2、本次出租标的为国有资产,房屋权属清晰。

竞价参数

(动态报价填写)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至时间为公告截至日的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周期为120,加价幅度:300元的正整数倍。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002MA68L9J48E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内江市 市中区
住所/注册地址 内江市市中区物流路666号1栋1单元5楼1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刚
所属行业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00067579702XD
批准单位名称 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3-12-15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39.667368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金额为半年度租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承租方应在签署《仓库租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

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未出现以下情形,在承租方按《仓库租赁合同》约定完整退还房屋并经出租方验收后凭收据一次性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1、承租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仓库租金时,出租方用其抵充租金;

2、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承租方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仓库损坏,出租方用其作为维修费用;

3、承租方租赁期间未按约定交纳各种费用导致出租方承担时,出租方将其作为代缴费用;

4、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其作为应收取的违约金款项;

5、承租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物管费时,出租方用其抵充物管费;

6、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或经济责任的情形。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6个月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仓库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仓库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季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

3.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

4.在承租资产后,对资产所属建筑进行装修的(不得改变资产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否则损坏部分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规定价格进行赔偿),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资产所在楼栋物业管理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5.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仓库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安全责任协议》;

6.租赁期限届满后,除继续续租外,承租方应将租赁物业的基础设备、装饰装修工程(含配电设施、消防系统、安保系统、外墙立面、门窗等)无偿交付出租方;

7.承租后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1个月租金)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8.意向承租人成功竞租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因其自身原因违约,不能继续与出租方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将扣除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9.租赁业态:租赁用途须是除高污染、高噪音、服务业、生鲜、危禁品行业外,经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同时符合丙二类仓库存储及使用的标准和条件,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10.承租方保证其征信情况无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大额债务纠纷和征信报告中存在多次未履行还款义务等),如存有上述情况,将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应自《仓库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支付首期(季度)租金,无免租期。

2、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仓库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仓库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3、拟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对外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4、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2.5元/㎡/月)、工商、税收、卫生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仓库,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仓库的,出租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书面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房屋,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7、本次招租标的的租金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应以最终竞价成交的金额作为对应标的半年度租金价格。租赁期限内租金单价不变,租金无递增。

8、本次招租过程中所涉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9、出租方提交《仓库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0、特别提醒:租赁用途须是除高污染、高噪音、服务业、生鲜、危禁品行业外,经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关合法证照的行业,同时符合丙二类仓库存储及使用的标准和条件,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11、其他事项详见《仓库租赁合同》。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1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分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 230748321910000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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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宇航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2-212170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然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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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记录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仓库租赁合同(模板)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公开附件 资产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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