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电商仓储中心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NO.TZPOST-GC-2200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电商仓储中心智能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NO.TZPOST-GC-22006;
三、项目概况:根据需求部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复的采购需求,本次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电商仓储中心智能化工程所涉及的设备及安装调试等相关采购,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UPS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综合管路系统等智能化工程内容。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74.9408万元(含税)。
标包号 | 服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名称 | 基准价(含税人民币元) | 服务 期限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元) | *报价要求 |
一 | 1-1 | 台州邮政速递物流电商仓储中心智能化工程 | 综合布线系统 | 62550 | 1年 | 749408 | 采用统一折扣率(非off)报价(精确到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为100.00% |
1-2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541508 | |||||
1-3 | UPS系统及防雷接地系统 | 97819 | |||||
1-4 | 综合管路系统 | 47531 |
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网点完工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二)应答报价:应答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赶工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运输装卸保管费、场地清理费、保险费、检验费、调试费、税金等各项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需向成交供应商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各种税费也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额外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税务等部门缴纳。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设备免费更换和保修。
(四)交货期及工期:总工期为30日。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10日内设备到货,并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30日(含到货期)内安装到位,调试运行成功。后续由使用单位、市综合办、市渠道平台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五)服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椒路1518号。
(六)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七)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均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外观和质量无缺陷,并且符合原生产厂商的出厂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运输包装完好无损;应提供所供设备的装箱单、出厂检验合格证、原厂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组织安排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双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九)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一、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能接入中国邮政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其中: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须具有原厂质保函和原厂授权函。(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四、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供应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具有可担任项目经理的本单位人员,执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及三类安全人员B证(项目经理)。(由供应商提供派驻人员的有效证书、当月之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自2019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九、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十、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朱强,电话:15325818207。
3.2采购文件售价按500元/本收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
4.2递交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七楼会议室
4.3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6、其他事项:
无。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严老师 | 邮编:310000 |
电话:0576-88820188 | 项目负责人:朱强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朱强 |
电话:15325818207 | |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账号:3110830019310006443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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