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肖王村物流仓储用房项目 已 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508-330481-04-01-266699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浙江钱塘星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本工程拟建一幢四层(局部五层)的物流中心厂房建筑,占地面积约 8265.71 ㎡;总建筑面积 37710.67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7564.84m2 、地下建筑面积 145.83m2 。主要包括土建、安装、室外附属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关配套等 。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东侧、 G525 北侧。
2 .3 建安 总 投资概算: 约 7500 万元 ; 本项目概算 80万元。
2. 4 招标范围: 肖王村物流仓储用房项目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 跟踪审计服务、监理等内容。
2.5 服务 周期 : 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通过为止,以及项目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有效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内须包含 工程造价咨询 内容, 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 投标人项目 总 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 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资格 证书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 。
3.3 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 : 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
3.4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年龄在 60周岁以下(至投标截止日),身体健康且符合备案要求。
注: 项目总负责人 、 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 、 项目总监 不得相互兼任; 项目总负责人 、 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人 、 项目总监 不得与其它委派人员兼任;工程监理拟派人员不得与 全过程造价管理 拟派人员相互兼任 。
3.5 监理人员配备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 不得少于 3人(含总监) , 其中至少包括 1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
3. 6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 8 7 未被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 http://credit.zj.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 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 只接受最多由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 要求一家为监理单位,一家为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 牵头单位须为 全过程造价管理单位 。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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