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0,00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ZHPG2019[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高新区冷链物流仓储项目(EPC)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年第21号 2017年12月27日修订)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对于违约者会有什么处罚。 答:投标人若满足资质要求可以以单独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2: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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