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快递共配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青田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修订)》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0499 万元,工程概算 10288.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0133 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 5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983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72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109 平方米;不计容地下水池348 平方米),建设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魁市村。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层物流仓储 1 幢、地下室、地下水池、门卫室、室外道路及车行天桥、场地围墙、绿化及市政管道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8115517元(其中暂估价:2494784.45元;暂估价(包括税金):2719315.05元;暂列金额:2975776.18 元,暂列金额(包括税金):3243596.04 元(暂估价(包括税金)、暂列金额(包括税金)不下浮)。
2.3施工工期: 5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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