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二期前期可研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二期前期可研服务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二期前期可研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二期前期可研服务;
2.2项目地点: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范围为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西侧、大岛山路以北地块,用地面积约40.22亩,用地性质为W2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拟建设内容为蔬菜速冻加工车间、水产加工车间和配套办公、住宿用房等。
2.4服务期:
2.5最高投标限价:15万元(超出该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2.6招标范围:连云港云港冷链产业园二期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主管及审批部门要求的咨询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因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相关咨询成果的内容及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人提出的其它项目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任务书。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现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09月至2025年02月),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5投标企业及其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州湾专区https://haizhouwan.etrading.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9日09时5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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