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立讯精密(邯郸)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飞地经济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筑规模及项目概况:年产5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电子配件制造生产线,项目占地129亩,总建筑面积104120.105平方米,共计建设标准化工业生产厂房50335平方米、物流仓储中心6325平方米、综合厂房38944平方米,配套建设餐厅、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固废及垃圾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生活泵房等辅助设施。(A区:1栋厂房、1栋宿舍、1栋餐厅,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B区:剩余厂房、仓储中心、宿舍等生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52000平方米。) 2.1.2建设地址:邯山区规划武安经一街与代召纬七路交叉口西北角。 2.1.3计划工期:3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A区2025年6月30日;B区2025年12月31日。)。 2.1.4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发包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组成联合体的,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5 09:00:00 至 2025-02-07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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