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西陵区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420502-04-01-314120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陵区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物流仓储产业区施工总承包(EPC)
2、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37295.06㎡;总建筑面积:43084.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144.63㎡,地下建筑面积:4939.60㎡),计容建筑面积:44754.07㎡,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街道沙河村朝阳路、三峡快速路、橘颂路与唐家湾路延伸段(在建)合围区域;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勘察设计范围: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满足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施工范围:建安工程。根据发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完成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任务,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不含精装)、景观工程、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附属工程等内容;负责工期、质量、安全、造价、资料的管理,完成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
5、履约期限:总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单位在发布中标通知后9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施工图。
6、质量要求:
①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优化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②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期间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具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勘察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EPC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EPC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2)承诺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EPC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工程EPC项目总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各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上述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2 证或 C3 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 C1 证或 C3证)],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 1》,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 2 人,可以相互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以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 3 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 1》,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说明: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法提供满足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的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证书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人员承诺书 2》,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2年4月-2022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本项目随招标澄清文件公开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四家(其中设计成员不超过一家,勘察成员不超过一家,施工成员不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 员 后 , 方 可 登 录 宜昌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 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 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 2022年10月12日至 2022年10月24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2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6623798
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健 赵金莲
联系电话:0717-6226552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东山康城2栋807室
宜昌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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